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gadqhcyyq/2022-07926主题分类:机关事务发布机构:固安大清河园
发文日期:2022-01-17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京南·固安高新区大清河园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京南·固安高新区大清河园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固安大清河园 发布日期:2022-01-17

 
京南·固安高新区大清河园
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对象 主动公开 依申请
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 领导简历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4 内设机构 1.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5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策
2.信息公开指南3.信息公开制度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5.信息公开年报6.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7.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6 政民互动 回应关切 涉及本园区的重大政务舆情回应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7 公众参与 1.网上调查2.意见征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8 重点领域信息 会议活动 重要会议、领导重大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9 财政资金 1.财政预决算报告2.“三公”经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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